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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印发《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》的通知》的通知
来源:绥宁县   发布时间: 2019-03-14

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转发《印发<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>的通知》的通知 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:       为加快推进旅游诚信体系建设,加大旅游领域严重失信行为惩戒力度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文化和旅游部等26家单位联合下发了《印发<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>的通知》(发改财金〔2018〕737号)。现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部门职责,认真贯彻落实,对省文化和旅游厅推送到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在“信用湖南”网站(www.credithunan.gov.cn)进行公示的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,并按季度将执行情况反馈至省文化和旅游厅和省发改委。 附件:印发《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》的通知 
 
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    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 
 
 2018年11月26日附件:印发《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》的通知.PDF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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